川统计〔2022〕20号
各市(州)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9〕33号)要求,我省自2019年底正式启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两年多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各地各部门高效组织、协同推进,全体普查人员攻坚克难、无私奉献,广大普查对象主动参与、积极配合,顺利完成了四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主体阶段各项任务,取得丰硕成果,涌现出一大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敢于担当、善于攻坚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四川省统计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成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人口服务管理处等100个单位(集体)“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丁诚等200名同志“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赶考之路上继续交出优异答卷。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和统计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砥砺前行,为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治蜀兴川事业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川省统计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