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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24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

日期:2025-06-20 17:50 来源:人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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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统计局反馈数据,2024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110177元和63161元。

一、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

2024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10177元,比上年增加17元,平均工资水平基本持平。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详见表1。

12024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

单位:元,%

行业

2024年

2023年

增长率

合计

110177

110160

0.0

农、林、牧、渔业

85967

85299

0.8

采矿业

155090

159113

-2.5

制造业

100704

99675

1.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161239

135500

19.0

建筑业

82993

80698

2.8

批发和零售业

98656

96458

2.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1930

118242

3.1

住宿和餐饮业

56777

55068

3.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63152

160257

1.8

金融业

165793

149098

11.2

房地产业

85610

85844

-0.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3729

79693

-7.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47021

146232

0.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3164

72529

0.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9520

61230

-2.8

教育

112443

116527

-3.5

卫生和社会工作

132251

138142

-4.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5865

105808

0.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13598

117329

-3.2

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

2024年,四川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3161元,比上年增加1056元,增长1.7%。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详见表2。

2 2024年四川省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

单位:元,%

行业

2024年

2023年

增长率

合计

63161

62105

1.7

农、林、牧、渔业

43416

40910

6.1

采矿业

74952

75176

-0.3

制造业

66680

67789

-1.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57403

64031

-10.4

建筑业

62766

62996

-0.4

批发和零售业

59535

55906

6.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7663

57971

-0.5

住宿和餐饮业

50661

47994

5.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9637

108470

1.1

金融业

78769

77469

1.7

房地产业

49940

51238

-2.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8934

55682

5.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1260

70868

0.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7881

49155

-2.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8541

48642

-0.2

教育

62172

54692

13.7

卫生和社会工作

74692

72523

3.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1962

51585

0.7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官网http://www.stats.gov.cn/xxgk/zcfggz/tjxzfg2020/201708/t20170803_1758101.html),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需要明确的是,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但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物,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等。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

计算公式为: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2.统计范围

劳动工资统计范围为城镇地域内就业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法人单位,共计12.96万家。调查对象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等。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内资企业中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除私营单位以外的内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对城镇单位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劳动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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