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反映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为政府管理部门宏观决策、政策制定以及发展规划编制提供统计依据,规范管理部门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报送而开展。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分为年报、月报和季报。年报主要包括行政区划、基层组织、自然资源及农村经济、人口就业及社会保障、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及能源消耗、对外经济及旅游、财政金融及保险、教育科技、卫生文化及体育、农林牧业、市政公用设施及环境保护、社会治安、民主法制及其他18个方面的内容(详见目录)。月报主要包括财政、税收、交通、就业、价格、对外经济、能源、电业、价格等方面内容。季报主要包括工商、就业、收入、邮政及税收等方面的内容。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该调查按在地统计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调查对象包括市级各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行业和部门,有关群团组织等。
四、调查方法
根据现行统计调查制度,采用全面调查方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指标数据来源于部门现行统计报表和行政记录,各部门按照统一规定的计算方法、统计口径、统计范围、填报目录和报送时间,组织实施,按时报送。市统计局进行搜集审核、直接汇总。
五、组织方式
《德阳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由德阳市统计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部门按照统一规定的计算方法、统计口径、统计范围、填报目录和报送时间,认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表目录所列示的报送内容邮寄或送达市统计局相关科室,报表时附简要情况说明,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中数据发布原则为经省统计局、省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并予以公开后方可发布,主要通过每个月的《德阳统计月报》、每年的《统计公报》和《德阳统计年鉴》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