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准确、全面了解直管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党工委、管委会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省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调查内容为工业、服务业、农业、外贸旅游、社会、科技、文化、气候环境、能源资源、运输等领域的主要业务指标,以及各类重点监测体系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调查对象为四川天府新区政法委(应急局)、国际合作局、投促中心、新经济局、总部经济局、文创会展局、科创和人才局、发展和经济运行局、财政金融局等18家调查单位。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重点调查方法。统一指标设计,统一报表布置,统一数据报送,保证数据收集的规范化、制度化。各调查单位按照其上级统一规定的统计口径、计算方法和填报目录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组织实施,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负责收集整理数据,各调查单位可采取以下方式收集上报统计数据:
1、根据本部门的行政记录整理并上报;
2、根据本部门日常执行的自身业务统计报表整理并上报;
3、通过业务管理系统收集数据,审核整理后上报。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取得的主要统计资料,将于次年7月底前通过天府新区年度统计手册的方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