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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日期:2021-03-14 09:12 来源:设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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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数据报送,整合部门统计数据资源,建立共享宏观经济数据库,全面准确反映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分为年报、月报和季报。年报主要包括行政区划、基层组织、自然资源及农村经济、人口就业及社会保障、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及能源消耗、对外经济及旅游、财政金融及保险、教育科技、卫生文化及体育、农林牧业、市政公用设施及环境保护、社会治安、民主法制及其他18个方面的内容(详见目录)。月报主要包括财政、税收、交通、就业、价格、对外经济、能源、电业、价格等方面内容。季报主要包括工商、就业、收入、三新经济、邮政及税收等方面的内容。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为市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调查统计范围为全市及6个县(市、区)。

四、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从市级部门及有关单位现有统计调查资料中收集加工整理数据。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德阳市统计局组织实施,由综合科负责收集整理数据。市级部门有关单位通过邮箱报送电子版,同时党政网报送加盖公章PDF版。

六、数据发布

调查结果以统计年鉴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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