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按照资阳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搜集18个产业功能区经济发展统计资料,系统监测分析产业功能区发展情况,强化产业功能区高质量发展引导,提升产业功能区管理和发展决策提供数据依据和统计信息,制定本统计监测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统计监测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产业功能区基本情况、劳动工资、生产经营、招商引资、投资建设、科技研发等方面情况。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范围是全市18个产业功能区。调查对象是产业功能区内的全部法人企业。有上下级从属关系的多法人单位,各自报自己的指标数据,上级法人上报的数据不得包含下级法人单位的数据。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按照本制度规定按时填报相关数据。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根据调查综合表内容对本区域内所有调查对象及产业功能区开发建设情况收集、汇总数据,再以产业功能区为单位、以纸质和电子邮件形式将调查综合表报送至所在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在数据审核、验收之后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五、组织方式
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筹备组、承担功能区建设推动工作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实施产业功能区报表的搜集、填报、初审工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产业功能区统计报表指导、审核、评估、汇总、报送工作。监测结果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市发改委和市统计局。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部分内容将以表格等形式向部门(单位)、领导提供数据,涉及的主要内容有产业功能区基本情况、劳动工资、生产经营、招商引资、投资建设、科技研发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