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全面反映我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模、结构、速度、效益及综合水平等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提供统计数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市州及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统计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我市和县(区),均填报本年报。
四、调查方法
全面调查。
五、组织方式
本年报报表由各市、县(区)统计局收集、整理,通过四川统计数据采集处理系统进行报送。
六、数据发布
主要数据以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年鉴等形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