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四川省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参加面试考生的成绩、成绩排名、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省统计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最终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核人员的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
(二)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和饮水,空腹体检,体检前一晚十点后禁食禁水。请身着轻便服装,勿化妆,勿佩戴隐形眼镜,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
(四)亲属及其他人员切勿陪同体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或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8-87042013
特此公告。
附件:
四川省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统计局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