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09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统计局和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55号)精神,经全省各级农普办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审核,现将成都市龙泉驿区统计局等138个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唐尊发等350名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9日至1月15日。
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时需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电话:028—87042728,87043176
传真:028—87042763
邮箱:PCZX51@163.COM
附件:1.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2.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