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涉外调查管理办法》规定,申请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机构,调查范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向国家统计局提出申请。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涉外调查机构需要延续涉外调查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颁发机关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将不再延续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有效期。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伪造、冒用或者转让涉外调查许可证。
申请主体的资质要求、办理流程以及所需材料,请参考四川省统计局网上办事所在网站(四川政务服务网)和相关办事项的办事指南。链接地址:https://www.sczwfw.gov.cn/jiq/front/item/bmft_index?deptCode=8282989&areaCode=510000000000。同时,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您也可前往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厅综合一窗口进行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