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统计办发〔2021〕5号
各市(州)统计局、省统计局各处(室、局、中心、所):
根据《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持续推进统计诚信建设,发挥统计诚信示范企业对依法统计的引领作用,积极营造“诚信统计光荣、虚假统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四川省统计局制定了《四川省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四川省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方案
四川省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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