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统计〔2020〕20号
各市(州)统计局:
根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内部试行)》的要求,结合全省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四川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经2020年第3次局长办公(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统计局
2020年3月30日
川统计〔2020〕20号
各市(州)统计局:
根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内部试行)》的要求,结合全省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四川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经2020年第3次局长办公(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统计局
2020年3月30日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