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持续显现,各级部门共同发力,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充分挖掘居民消费潜力,全市消费品市场呈现恢复性增长。1-2月,全市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6.5亿元,同比增长29.2%。
一、市场消费持续回暖
消费市场延续了上年持续复苏的良好态势。1-2月份,全市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6.5亿元,同比增长29.2%,增幅高于全省(28.1%)1.1个百分点,低于全国(33.8%)4.6个百分点,比2019年1-2月份增长13.5%,两年平均增长6.7%。
二、城乡市场同步复苏
1-2月份,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1.0亿元,同比增长29.8%,比2019年1-2月份增长13.8%,两年平均增长6.9%;1-2月份,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4亿元,同比增长28.0%,比2019年1-2月份增长12.6%,两年平均增长6.3%。今年在就地过年政策影响下,城镇消费增速近两年首次快于乡村。
三、消费促升级成果显著
在促进消费政策的带动下,居民消费潜力持续释放,商品零售明显恢复,基本生活类和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均较快增长。1-2月份,在基本生活类商品中,粮油、食品类同比增长36.2%,饮料类同比增长17.5%,烟酒类同比增长15.3%;在升级类商品中,金银珠宝类同比增长44.5%,化妆品类同比增长17.7%,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同比增长19.5%,体育、娱乐用品类同比增长18.5%。
四、大宗商品增长明显
在促进汽车消费政策带动下,汽车消费需求持续释放,1-2月份,限上汽车类商品同比增长57.9%,拉动全市限上零售额10.6个百分点;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向好发展及国内油价的持续上涨,石油及制品类商品同比增长28.4%,拉动全市限上零售额3.8个百分点。
五、住餐消费强力反弹
今年以来,国内消费环境不断改善,居民消费信心不断提振,全市住宿餐饮消费强势复苏。1-2月份,餐饮收入同比增长85.1%,比2019年1-2月份增长21.4%,两年平均增长10.7%,餐饮消费潜力得到有效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