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在国家房产政策调控下,全市房产新开工项目规模缩小、市场需求不足、资金回笼压力大,呈现持续降温态势。
一、基本情况
(一)房地产开发力度减弱。1-11月,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31.5%,增速降幅比上月扩大2.7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低40.3个百分点;全市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42.3%,增速降幅比上月扩大7.8个百分点。
(二)商品房销售市场低迷。1-11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36.2%,增速降幅比上月收窄1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低42.5个百分点;全市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比增长0.5%,其中住宅销售价格增长0.3%。总体而言,全市房地产市场需求不足创历史新低,传统销售旺季“金九银十”也未如期到来,商品房销售回暖难度增大;虽然全市商品房销售价格保持了正增长,但根据调研,部分销售不佳楼盘的销售价格仍略有下降。
二、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房产投资后劲不足。一是新入库项目规模缩小。1-11月,全市新入库房地产开发项目23个,同比减少14个;新入库房产项目计划投资96.97亿元,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二是完工项目、关停退库企业较多。1-11月,在库20个房产项目已竣工,占全部房产项目比重为17.5%;全市因关停破产退库房地产开发企业达24户。
(二)企业资金保障不足。1-11月,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同比下降29.8%,增速降幅比上月扩大5个百分点,比1-9月扩大8.2个百分点,比1-6月扩大13.5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主要来源于自筹资金、定金及预收款、个人按揭贷款,占在库房产企业到位资金比重分别为38.2%、36.3%和23.3%。
(三)区域差距较为明显。从房产投资看,1-11月三县三区房产投资增速均为负数,其中通江县、恩阳区、巴州区下降幅度较大。从商品房销售面积看,三县三区仅有经开区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实现了正增长,巴州区、恩阳区、通江县下降幅度较大。
(四)商品房去库存压力较大。据市住建局统计,1-11月全市商品房待售面积同比下降4.9%,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长8.6%。商品房待售周期延长导致企业资金回笼压力增大。
三、工作建议
(一)培育培优房产企业。一是建立和完善企业发展激励机制,落实“一企一策”实施方案,着力培育培优房地产开发企业,引导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二是推动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物业、中介之间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组建产业联盟,发挥集聚效应,改变企业规模小、实力不强、能力弱的状况。三是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技术、产品、管理、服务创新,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打造绿色宜居、美丽和谐、配套齐全的高品质住宅小区,不断增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提振房产市场信心。一是要多措并举促销。要在满足本地居民购房的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方面想办法、促销售、见实效,积极组织协会、商会服务房企,为房企搭建平台,开展“线上”、“域内外”商品房促销活动。二是要落实优惠政策。要通过合法优惠政策,有效激发群众购房需求,释放消费潜能。三是要积极引导市场预期。要鼓励房产企业转变经营模式,从单一开发销售向租购并举、长租公寓等模式转变,积极探索向文旅、教育、康养等行业发展,开展多元化经营。要加强舆论引导,增强房地产消费意愿,提振市场信心。
(三)加强行业监管力度。一是要针对各县区人口流向、市场形势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强化房地产市场土地供需两端的动态监测,并根据市场需求,适度调整商品住宅供地比重;对已出让、但不适应市场需求的,应通过调整土地用途,引导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确保房产开发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序性。二是要围绕“住房不炒”定位,进一步规范开发企业销售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三是要加强对开发企业预售资金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管,严防楼盘烂尾,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