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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四川省统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日期:2025-06-11 09:15 来源:科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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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市(州)统计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做好全省统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川人社办发〔2023〕73号)关于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专家库的要求,现面向全省有关单位征集四川省统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组建四川省统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三)具有统计及相近专业(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卫生统计)正高级职称,纳入专家库的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须取得正高级职称满3年以上。

(四)长期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技术工作,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深入了解统计及相近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六)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七)退休人员原则上不纳入专家库。对“天府峨眉计划”顶尖人才、“天府青城计划”杰出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入库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二、报送材料

(一)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推荐专家本人要填写《四川省统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需要有单位公章。已入库专家仅需重新履行推荐程序,无需再次填写《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二)各单位科研部门需对本单位推荐专家进行汇总,填写《四川省统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汇总表》(见附件2),表头注明“XX单位”。推荐专家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开户行、手机号码等信息(仅供专家劳务费发放使用)务必填写并核对正确。

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四川省统计局。

1.纸质材料:《专家库成员推荐表》《专家汇总表》各1份;

2.电子材料:《专家库成员推荐表》(WORD格式)和《专家汇总表》(EXCEL格式)1份,主题标注“XX单位评审专家”,发送到电子邮箱:scstjxh@126.com。

我单位概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申请。凡基本信息不完整的专家不予入库。

联系人:伏雪 028-87042733

通讯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108号四川省统计局227办公室

附件:1.四川省统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2.四川省统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汇总表

四川省统计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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