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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四川省统计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日期:2022-10-26 16:57 来源:科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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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统计学会(含甘孜州、阿坝州统计局),省统计学会各行业分会、直属会员小组及有关单位:

四川省统计学会第九届理事会任期已满,学会定于近期召开四川省统计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10月27—28日(27日报到,28日上午9:30开会)

二、会议地点

大成宾馆(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34号)

三、参会代表

中国统计学会、四川省统计局、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科协、四川省社科联领导,四川省统计学会第九届理事会领导,四川省统计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及会员代表。

四、会议主要内容

(一)召开四川省统计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

1.听取并审议四川省统计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四川省统计学会第九届理事会财务报告、换届审计报告;

3.听取并审议《四川省统计学会章程》修订草案;

4.听取并审议《四川省统计学会会费标准》修订草案;

5.选举产生四川省统计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和监事。

(二)召开四川省统计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三)召开四川省统计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一次会长办公会

(四)召开四川省统计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学会、有关单位负责通知推荐的理事候选人及会员代表参会,并于2022年10月26日17: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四川省统计学会秘书处。

(二)请各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责任和参加人员个人防疫责任,参会人员需持有本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填写《个人健康情况筛查表及承诺书》(附件2)。会议报到时,查验天府健康通、通信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交《个人健康情况筛查表及承诺书》。

7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港台地区、国外旅居史或接触史,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不得参会。

联系人:向倩文,电子邮箱:50563497@qq.com,联系方式:028-87040980,13730856721。

附件:1.参会报名表

      2.个人健康情况筛查表及承诺书

四川省统计学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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